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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日報
中華民國卅五年十月十五日
星期二
第一張第三頁


組織童軍團
須向總會登記
委出各區負責人辦理
【本港訊】香港童軍各隊,多已恢復組織,其服務精神與組織,素爲社會人士所敬佩。所有童軍事務,自童軍總會復員後,一切措施均照戰前原有辦法。頃悉:組織童軍規例,現由香港當局重新規定,凡在香港九龍及新界各學校及社團等,欲組織童軍團者,必須向香港童軍總會接洽,正式登記,以符法規。茲總會所委任之職員,及各區區長總監事姓名地址列下,如有關于童軍各項事務,及登記之詢問,可向下列各人洽商云:(香港副總監)柯昭章,聖約瑟書院,電話二七O五六。(香港副秘書)黃溢雄,渣華輪船公司,二八O一五。(香港區總監)鮑法漢,達利洋行,三二九一三。(香港區區長)黃溢雄,童軍總會,三三O七O。(九龍及新界區區長)容永通,深水埗南昌街三二三號漢東學校。花利亞,香港上海銀行,電話三九五七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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