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旅長
盧志偉先生




旅長是旅團的最高負責人,並向區總監負責。旅長的委任由區總監提名推薦,地域總監認許,最後由香港總監委任。
根據香港童軍總會《政策、組織及規條》,旅長有以下職責:
1. 旅團的發展及延續;
2. 達到旅團各支部的最低應有標準;
3. 根據總會訂定的訓練與青少年活動計劃,為旅團各支部的青少年提供有關之活動與訓練;
4. 與區總監及區職員保持緊密聯繫;
5. 擔任旅領袖會議主席的職位,並培養旅內各領袖的互相合作及團隊精神;
6. 推薦適當人選擔任旅主席;
7. 負責有關旅團各青少年成員的招募事宜;
8. 與旅團所在的社區建立及保持良好關係。如屬團體旅,則須與主辦機構及/或其代表保持良好關係;
9. 執行所有在《政策、組織及規條》內列明與旅長有關的事宜。
歷任旅長
任期
陳特明先生
王宗聯先生
何偉強先生
盧志偉先生
1976年4月15日 - 1977年5月1日
1977年5月2日 - 1986年10月20日
1986年10月21日 - 2005年2月28日
2005年3月1日 - 今
帽章、肩章

帽章

肩章
旅長帽章及肩章為藍色。
副旅長亦同樣配戴旅長帽章及肩章。
盧志偉先生年青時為港島第70旅(聖安多尼堂)童軍,至1977年5月2日註冊成為本旅幼童軍副團長。其後分別任職童軍副團長(1978年10月5日)、童軍團長(1980年10月7日)、童軍副團長(1993年11月1日),至2005年3月1日成為本旅第4代旅長。
盧旅長多年的童軍生活,獲得了不少的童軍及政府獎勵:
1986年2月22日:優異服務獎狀 (Certificate of Good Service)
1990年2月22日:優異服務獎章 (Distinguished Service Award)
1993年2月3日:長期服務獎章 (Long Service Medal)
2002年6月6日:長期服務一星獎章 (Long Service Medal with one star)
2011年9月6日:民政事務局局長嘉許獎章 (Secretary for Home Affairs Commendation)
2012年8月20日:長期服務二星獎章 (Long Service Medal with two stars)